2025年5月2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消息称收到了3项物质作为SVHC意向物质的提案。但ECHA官网SVHC意向清单页面目前暂未列入这3项物质(咨询期于2025年9月结束,清单见下表)。加上之前已在SVHC意向清单的2项物质,目前,SVHC意向物质清单中共有5项物质。
至此,SVHC物质状态汇总如下
SVHC候选清单物质:247项
待定物质:1项(间苯二酚)
SVHC咨询清单物质:3项
SVHC意向清单物质:5项
物质信息
REACH-SVHC清单物质,如果超过限值,需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作为物质销售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安全数据表)。
2. 作为混合物(配制品)中的一种物质,当此物质含量≥0.1%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安全数据表)。
3.在物品中 SVHC 质量百分比>0.1%时, 必须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应消费者要求, 在 45 日内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至少说明物质名称。
4. 通报义务:
●在 2010 年 12 月 1 日前被列入清单中的 SVHC,单种 SVHC 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且总量大于 1 吨/年的,则需在 2011 年 6 月 1 日前完成向 ECHA 通报的义务。
●在 2010 年 12 月 1 日后被列入清单中的SVHC,单种 SVHC 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 0.1%,且总量大于 1 吨/年的,则需在列入后的 6 个月内完成向ECHA 通报的义务。
此外, 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FD) 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 含 SVHC>0.1%的输欧物品, 应在投放市场前完成 SCIP 通报。
北测检测服务
●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SVHC)物质检测;
●REACH法规限制清单物质检测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SCIP通报培训及辅导服务;
●法规及企业应对培训及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