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正式颁布了备受瞩目的车辆循环设计与报废车辆管理新法规(EU) 2026/1738。这标志着欧洲汽车产业从“末端治理”正式迈入“全生命周期循环管控”的新纪元。该法规自今年8月13日起生效,并将于2028年9月1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对于全球汽车供应链,尤其是车载电子电器、半导体、显示屏及高分子材料制造商而言,一场围绕循环经济与合规能力的产业升级已拉开序幕
管控范围梯次扩容:从乘用车向全车型延伸
新法规打破了原ELV指令主要聚焦于M1(乘用车)和N1(轻型商用车)的局限,制定了明确的车型扩展时间表:
2029年9月1日起:将M1、N1类专用车辆纳入管控。
2031年9月1日起:实现全车型覆盖,包括M2、M3(客车)、N2、N3(重型货车)、O类(挂车)及部分L类(两轮/三轮/轻型四轮车)车辆。
这意味着,未来几乎所有类型的道路机动车辆及其零部件,都将直面新规的合规审查。
有害物质管控:多维法规交织,电池要求再细化
新ELV法规不仅延续了对铅、汞、镉、六价铬的原有禁令与豁免清单,更强调与欧盟REACH法规、POPs法规的联动,形成一张更严密的有害物质防控网。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法规附件XII对《欧盟电池法规》(EU) 2023/1542附件I进行了修订,将车辆用电池的有害物质限制提升至新高度。针对安装在车辆(含专用车)内的各类电池,关键限量标准如下:
·汞:含量≤0.0005%(所有电池)。
·镉:电动汽车电池及SLI(启动、照明、点火)电池,均质材料中含量≤0.01%;便携式电池(含内置型)含量≤0.002%。
·铅:车载便携式电池均质材料中含量≤0.1%;电动汽车电池均质材料中含量≤0.1%;SLI电池均质材料中含量≤0.1%(上述条款均设有特定过渡期豁免情形)。
·六价铬:车载电池均质材料中含量≤0.1%。
法规特别指出,高压系统(直流电压>75V)所用电池需严格遵循上述铅含量豁免时限要求。
再生材料强制比例:塑料先行,金属紧随其后
新规设定了明确的车辆用再生材料目标,标志着循环经济指标从“鼓励性”走向“强制性”:
塑料:自2032年9月1日起,新车型所用塑料中,消费后回收塑料占比不得低于15%;至2036年9月1日,这一比例将提升至25%。其中,至少20%须来源于报废车辆或车辆使用阶段拆解的回收塑料。
此外,欧盟委员会后续将通过授权法案,进一步明确钢、铝、镁以及稀土永磁材料等关键材料的再生含量要求,并配套发布相应的计算与验证方法。
系统化合规:从材料到设计,从护照到责任
除了对材料和可再生比例的具体指标,新ELV法规还构筑了更全面的制度框架:
易拆解设计:对电池、电驱系统等关键部件提出可维修、可拆解的结构设计要求,以利于生命周期末端的资源回收。
数字循环车辆护照(DCVP):建立全生命周期的数字信息载体,实现车辆材料成分、维修历史、回收处理等信息的透明化追踪。
生产者责任延伸(EPR):进一步强化了整车及零部件生产者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环保主体责任。
合规前瞻
(EU) 2026/1738的发布,已从战略层面重新定义了汽车产品的环保门槛。对于深度嵌入全球汽车供应链的中国企业而言,当前首要任务是依据新规时间线,对产品材料成分、供应链信息管理、可回收设计方案进行系统性排查与升级。唯有前瞻性布局,方能在这场绿色合规大考中掌握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