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澳大利亚/新西兰联合标准 AS/NZS 4417.2:2020《电气电子设备 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 - 第2部分:特定法规应用的具体要求》的第1号修正案正式发布!这次修订不仅更新了委员会成员和引用文件,还新增和修订了多个关键设备的定义与分类要求,针对电气电子设备合规标志制定了全新专项要求。
生效时间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2日
批准机构:澳大利亚标准协会(Standards Australia)、新西兰标准委员会(New Zealand Standards Approval Board)
过渡期安排:大部分修订内容立即生效或在12个月后生效涉及 B.2.74 电动车供电设备EVSE、B.2.75电池储能系统设备 BESS、B.2.78 便携式电站的内容,设有24个月过渡期;
主要更新内容
1、B.2.74 电动车供电设备(EVSE)包括AC/DC充电器、双向充电器、充电线缆组件、车辆适配器等,明确引用 IEC 61851-1、AS/NZS 4777.2、IEC 62477-1 等标准。
B.2.75 电池储能系统设备(BESS)针对固定式储能系统,锂电池类型需符合 SA TS 5398:2025,其他类型则引用 AS/NZS 4777.2 等标准。
2、B.2.78 便携式电站:明确为便携或可移动设备,提供AC输出,内部含电池系统,需符合 AS/NZS 4763(正在修订中)。
3、B.2.76 延长线组件定义为便携式、仅由插头、软线和插座组成的延长装置,需符合 AS/NZS 3199。
4、B.2.77 热泵热水器明确不包括含加热元件的型号,需符合AS/NZS 60335.2.40 和AS/NZS 60335.2.21。
这次修订不仅是标准的更新,更是澳洲/新西兰市场对新兴电气设备安全性与合规性的全面升级。无论是EVSE、BESS,还是便携式电站,未来都将面临更严格的技术要求和市场准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