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部电源(EPS)生态设计要求的欧盟委员会新条例(EU)2025/2052 已于 2025 年底获得批准。该条例将废除欧盟条例(EU)2019/1782。
不适用情况
·不间断电源 (UPS)
· 独立的控制装置(电池供电产品除外)
· 应急照明灯具的独立控制装置
· 低光通量光源的独立控制装置
· 仅与医疗设备配套使用的外部电源
· 用于独立设备的扩展坞
· 仅与人员或货物运输设施配套使用的外部电源
· 转换后的电压主要负载不供给终端产品的消费类产品
其他信息
· 合格评定程序
· 市场监管目的的核查程序
· 市场上性能最佳的产品和技术的基准测试
生态设计要求
· 能效要求
· 功率输出性能要求
· 互操作性要求
· 信息要求
· 技术文档要求
请注意,根据新的信息要求,可用于多种设备或同一设备不同代系的EPS充电器必须显示如下所示的“通用充电器”标志:
标志的最小高度必须为:
· 铭牌尺寸为 5 毫米
· 7 毫米用于外壳、包装或说明书
"XX"表示:
· 单个 USB Type-C 或 USB-PD 端口提供的最大铭牌输出功率
· 动态外部电源的保证输出功率值
制造商还必须在其网站上清晰可见地展示该标志。此外,根据 2014/53/EU 指令,"通用充电器"标志也必须包含在供电产品所需的标签上。该法规自 2028 年 12 月 14 日起生效。但外部电源制造商可以自批准之日起自愿符合第 (EU) 2025/2052 号法规。在这种情况下,该产品也将被视为符合现行第 (EU) 2019/1782 号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