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信部和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就车辆雷达产品适用76-79GHz频段进行公开咨询,征求意见稿提出,将76-79GHz频段规划用于汽车雷达,主要使用场景包括自适应巡航控制(ACC)、防撞(CA)、盲点探测(BSD)、变道辅助(LCA)、泊车辅助、后方车辆示警(RTCA)、行人探测等。该频段不能用于其他在面设置使用的雷达,以及在航空器(含无人机、气球、飞艇等)上装载使用的雷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避免和减少汽车雷达与其他无线电业务或无线电台(站)间的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5月6日前反馈意见。
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 布 24GHz 频段短距离车载雷达设备使用频率的通知》(工信 部无〔2012〕548 号)废止,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 和审批 24.25-26.65GHz 频段车载雷达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 核准申请。 自 2024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 的 24.25-26.65GHz 频段车载雷达设备。符合原规定且已投入使用的 24.25-26.65GHz 频段车载雷达设备,原则上可用到报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