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欧盟委员会通过实施决定(EU)2025/2499,对(EU)2022/2191号实施决定进行修订,更新了关于短距离设备及机载通信系统的一系列协调标准。该决定已于12月11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根据欧盟《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符合已公布协调标准的无线电设备,可被推定满足指令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此次修订旨在反映技术发展,确保标准与当前法规要求保持一致。
主要更新内容
新增五项协调标准,涵盖以下领域:
短距离设备(SRD):包括在25 MHz至1000 MHz频段运行、功率不超过500 mW的设备(EN 300 220-2 V3.3.1);采用超宽带技术(UWB)的严格垂直向下安装的液位探测雷达设备(EN 302 729-1 V3.1.1);在865-868 MHz及915-919.4 MHz频段使用的数据网络设备(EN 303 659 V1.1.1);以及在40 GHz至260 GHz频段(特定部分)使用的短距离设备,如罐体液位探测雷达(EN 305 550-6 V1.2.1)。
机载通信系统(MCOBA):EN 302 480 V3.1.1标准。
废止三项旧版标准:对应上述新增标准中三项的旧版本(EN 300 220-2 V3.1.1, EN 302 480 V2.2.1 和 EN 302 729 V2.1.1)的引用将从官方公报中撤销,以为制造商提供过渡期。此项撤销将于2027年6月1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