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例外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达标管理目录》范围调整
原第一批12种产品经优化整合为10种,其中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三类产品因技术发展合并为“打印复印扫描传真及多功能一体机”。同时,新增23种管控条件较为成熟的电器电子产品。调整后,《达标管理目录》共纳入33种产品,均为消费者日常使用频率高、应用场景广泛的产品类别。
新增产品主要涵盖以下三类:
1、家用及类似用途产品,如微波炉、电饭锅、饮水机、投影仪、便携式移动电源等,在日常生活中日益普及;
2、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催生的新兴产品,如智能手环/手表、耳机、智能音箱、扫地机器人、电子智能锁、服务器、网络交换路由设备等,具有更新换代快的特点;
3、关注安全健康属性的产品,如面向少年儿童的电玩具、读写作业台灯,面向中老年群体的电子血压计、血糖仪等家用医疗电子设备,以及面向听障人群的助听器等。
《例外清单》内容更新
1、结合《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在国内新生效的条款,对相关豁免内容进行修订,例如删除普通照明用单端荧光灯中汞的豁免条款;
2、参考国际豁免要求及新增管控产品情况,对部分豁免条款作出相应调整。
实施时间安排
原第一批目录中的产品,拟自新修订《达标管理目录》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实现无缝衔接;新增产品类别则设置过渡期,拟自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例外清单》发布后将替代第一批清单,其中继续保留及新增的豁免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拟删除的豁免项同样设置过渡期,自2027年8月1日起不再适用。
管理目录附件
例外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