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第25-166号GN案卷下发布了编号FCC-CIRC2601-02的报告,报告名为《通过提升外国对手控制透明度以保护通信网络》。新规旨在应对由外国对手控制的FCC许可证与授权所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
核心要求
新规要求广泛的许可证、授权或批准持有者进行申报,说明其是否由外国对手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若是,则需披露有关此类外国对手控制的额外信息。FCC将根据国家安全风险和申报负担等因素,将相关授权分为A、B、C三类清单,并建立统一的申报流程。
申报框架
A类清单:涵盖风险较高的授权,持有者必须申报其是否受外国对手控制。
B类清单:持有者仅在受外国对手控制时需进行申报。
C类清单:持有者豁免初始申报义务,通常涉及风险较低或已有足够监管覆盖的授权类型。
适用范围
新规适用于多种通信服务与设施,包括无线服务(尤其是4G/5G宽带地理区域许可证)、卫星地球站和空间站授权、广播许可证、海底电缆登陆许可证、国内及国际第214条电信业务授权、VoIP直接接入码号资源授权、设备认证、数据网络识别码、国际信令点码、以及经认可的运营机构等。
实施与执行
FCC将建立统一的“外国对手控制系统”(FACS)用于接收申报。
大多数被监管实体需在FACS启动公告发布后60天内完成申报,小型实体则有120天。
FCC授权执法局及各许可局/办公室对违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采用简化的授权吊销程序。
FCC管理层将在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公开会议上讨论此草案并投票,如投票通过,此报告与命令将进入最终法规起草和发布阶段。